买卖公民个人信息5个月获利12.6万元

Laowang  1769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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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每条0.1元或0.15元的价格买入公民个人信息,然后加价以每条0.15或0.2元的价格出售。在短短的5个月内,卖家盛某就获利12.6万余元。近日,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盛某有期徒刑一年。

  盛某通过互联网在QQ上发布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广告,并采用购买的手段先后多次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然后加价出售。马某伙同韩某、郭某等人利用从盛某处买到的公民个人信息,租用快捷酒店房间,利用虚构的“商务有限公司”招聘话务员数十名,冒充药品销售工作人员向信息中的人员推销药品,并冒充淘宝网礼品发放部的工作人员,以赠送淘宝网八折会员和进口化妆品为由,骗取财物。

  这些用于诈骗的假冒药品进价为每盒5元,化妆品进价为每套19元,但涉案金高达30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盛某等二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告人马某等六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分别判处上述人员一年至三年零九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判处4万至30万元的罚金。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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