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开出全省首张买卖个人信息罚单

Laowang  1769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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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您最近有什么理财投资的需求吗?”“喂,请问您最近有投资商铺的想法吗?”……不知从何时起,我们的手机常常会接到这样的推销电话,甚至是诈骗电话。你不知道的是,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个人信息或被贩卖多次。12月28日,江淮晨报记者从合肥市工商局获悉,近期查处了一起网络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罚款7万元,涉及消费者个人信息买卖达3.3万余条。该起案件也是继新消法颁布实施后,合肥工商开出的全省首张买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罚单。

    一条个人信息只需0.09元

    今年9月份,合肥市工商局网监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称网上有违法信息买卖活动。接举报后,执法人员上网搜查,发现在一个数据资源群里出现买卖消费者个人信息。

    根据执法人员卧底调查发现,信息购买非常简单,只需说明购买信息的数量,直接在网上交易即可。此外,这种数据交易非常便宜,在网络上按照文件大小以KB为单位“贱卖”,平均算下来,一条信息仅需要0.09元。

    2800元买了3.3万余条信息

    根据调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的地址就在合肥,并立即前往进行现场查处。到达现场,执法人员才发现,这是一个很大的信息中心,里面摆放了很多台电话,一些所谓的客服人员正在里面拨打买来的客户电话,做客户拓展和推销等。

    经调查了解,该企业从今年6月份至9月份期间,先后24次从网络上购买消费者个人信息达3.3万条,共花费2800元。

    开出首张侵害个人信息罚单

    目前,该局已对涉案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根据新消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工商部门对该企业处以7万元的行政罚款。这也是继新消法颁布实施以来,全省开出的首张买卖消费者个人信息罚单。

    执法人员也提醒广大市民,消费者个人信息一旦流出,通过“复制”、“粘贴”,可能被无数次转手、贩卖。因此,平日里,除非必要,消费者不把个人详细信息留给他人,以免遭受可能的不法侵犯或骚扰。任何窃取、购买、交换公民个人信息的,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关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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